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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

公租房

版本:V1.2.0 / 大小:82.60MB

更新时间:2025-10-26 15:52:04

语言:中文

类型:手机办公

绿色 无毒 安全

软件截图
软件介绍

公租房是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手机租房软件。借助这款软件,用户能发现大量公租房资源,清晰知晓各房源的差异,足不出户就能迅速获取一手租房资料,快速甄别出最契合自身的房源。不仅如此,用户还可依据区域、户型等需求进行挑选,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也能在线解决。有需要的用户,不妨体验一下!

软件特色

【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了解公租房政策法规,办理指南,公租房房源等信息。

【网上申请】

在线提交公租房申请,查询办理进度。

【网上缴费】

自助线上缴纳公租房租金。

【投诉建议】

提交对公租房管理服务的投诉建议。

软件亮点

【政策及新闻发布】

了解公租房办理细则、政策规定、常见问题,查看最新的相关新闻动态,提前掌握住房保障资讯。

【项目与房源查找】

地图精准定位公租房小区,房源浏览一目了然。

【申请与进度查询】

在线提交公租房申请,实时发起资格年审,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缴费与扩展服务】

自助查询及缴交租金,按需使用在线生活服务。

软件功能

在线申请:对用户申请资格进行在线评估,评估合格可在线完善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各申请点完成后续流程。

在线查询:包含申请结果和摇号结果查询,政策法规和常见问题等。

在线报修:当房屋出现损坏可在线申请报修,上报成功即可等待上门维修。

我的中心:包括个人资料(可更改个人资料)、意见反馈(用户可提交对意见反馈以助于产品后完善)和设置(是否开启消息提醒等)功能。

怎么用

1、首先在本站安装到手机,打开软件进行登录或者注册;

2、登录成功后进入首页,在左上角点击切换城市,找到自己所在城市。

3、点击“房源”可以在地图上看到城市房源分布图。

4、另外在首页还有资格申请,自助缴费等功能,用户可以选择性使用这些功能。

申请条件及流程

1、首次登录

选取计划申请公租房的城市后,注册并登录个人账户,步骤如下:

在“注册”页面中,填写申请人的电话号码,输入图片验证码、手机验证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设置密码(密码有 8-16 位大小写字母加数字构成)”页面设置密码、填写注册城市,点击“注册” 。

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个人账户,进入公租房申请环节。

2、提交申请

(1)登录公租房账号,并进行身份认证,公租房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进行操作。

(2)在的“首页”中点击“资格申请”栏目,快速实名认证(人脸识别认证/上上签认证,刷脸/银行卡/证件认证)校验身份认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结果,点击“确定”。

弹出申请须知,仔细阅读后勾选我已阅读,点击下一步。

填写主申请人信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项填写,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点击下一步。

填写家庭成员情况,如果有家庭成员按要求添加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可添加多名保存,如是单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填写家庭住房情况,无自持房产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

家庭财产信息也是非必填项,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添加收件资料,直接通过手机拍照带*号的相应纸质资料上传至,保证图片清晰,方便后面的审核工作。

上传完基础资料后弹出承诺书,仔细阅读后勾选已阅读点击提交。

最后一步确认已提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推送至对应的社区管理员账号。

申请条件

* 以下出现的地点为例举,具体的申请条件大致类似。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包含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可包含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行使赡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单身达到晚婚年龄(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的居民,可以单独申请。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申请家庭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有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在灵泉街道、珠泉街道、湛郎街道、下浦街道、凤凰街道、官园街道、秀江街道、化成街道、金园街道、新康府街道)并在中心城区工作或生活;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具体标准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或市政府最新制定标准动态调整);

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2、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在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与本地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用工单位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具体标准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或市政府最新制定标准动态调整);

③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3、上述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申报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转让房产的除外;

②单独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在当地有两套或两套以上自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含)以上;

③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政府购房优惠政策、承租公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

④家庭拥有小型客车与货运车辆数不超过2辆(含),小型客车出厂价不得超过15万、排量不得超过1、4T或1、6L。

申请时需上传的材料

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提供:

1、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核查授权书;(内)

2、宜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1);(内)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与离婚协议等);

5、本地城市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

6、居住地的租赁证,或所承租房屋的租房协议、房产证、房东身份证。

无本地常住户籍(外来务工)家庭提供:

1、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核查授权书;(内)

2、宜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内)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

5、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用工单位营业执照;

6、居住地的租赁证,或所承租房屋的租房协议、房产证、房东身份证。

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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